一、平时个别党员组织关系转移
1、党员所在分党委、党总支为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;
2、党员持分党委、党总支介绍信到学校组织部转移组织关系;
3、持学校组织部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单位报到。
二、集中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
1、分党委、党总支:核查毕业生党员情况:
(1)毕业生党员人数: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;
(2)工作单位落实情况;
(3)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去向;
(4)分党委、党总支组织人员填写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》并及时交组织部
2、组织部:
(1)核对毕业生党员情况;
(2)集中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;
(3)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发放到学院。
3、分党委、党总支:
(1)到组织部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;
(2)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发到毕业生党员手中,不能将组织关系介绍信装入档案袋中。
三、补办党组织关系手续:
1、如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写有错误,党员应及时退回已开的介绍信,重新开写组织关系介绍信。
2、如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,党员在退回组织关系介绍信时,要说明原因。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,组织部可重新为其开写组织关系介绍信。
3、党员如果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,在说明原因和符合规定的前提下,组织部可为其重新开写组织关系介绍信。补办组织关系时,党员本人应写情况说明及个人认识,并到所在分党委、党总支签字盖章,然后持签字盖章的情况说明到组织部联系补办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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